来源:商办互联
本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就经纪服务收费过高、明码标价和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10项具体要求。其中第三条就提到了: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
房地产经纪对促进房屋交易、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从业主体管理。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为新建商品房销售和存量房买卖、租赁提供代理、居间等经纪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加强经纪从业人员管理。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当佩戴经实名登记的工作牌、信息卡等,公示从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经纪服务内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包括提供房源客源信息、带客户看房、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延伸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当事人委托提供的代办贷款等额外服务,每项服务可以单独提供。
三、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四、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此《意见》一出,受到了市场一致赞同。很多人认为,房产交易苦中介久已,很多购房者买房,是要动用上下两代人钱包的存款,外加银行贷款,这本来就不是一笔小数目,而买卖的过程中,买房人还要再支付2%的中介费,这无疑让老百姓的买房成本进一步增加。
大家普遍认为,《意见》的最终实施,一是能规范中介乱象,二是可以合理控制中介费用,有利于房产交易市场流通。从购房市场到购房的老百姓,都是这么认为的,那么经纪人对此怎么看呢?为此,近期我们就和多位经纪朋友交流了下,并总结了对于“合理降低经纪服务费”的看法。
观点内容一:房屋总价降不下来,降中介费有什么用?
关于《意见》的推出,经纪朋友们表示很能理解。因为房产交易关乎民生,针对经纪服务的政策指导意见,可以规范市场,保障百姓的购房交易。
但是,在“合理降低经纪服务费用”这点内容上,很多经纪人提出了异议。首先,房产交易,涉及到带看、谈价、联系银行、过户、检查房屋的质量问题等全套流程,普通购房者很难一个人完成以上全部环节,而政府机构也无法对每一套房子都提供监管服务,这其中涉及到钱和买卖双方如何建立信任的问题。经纪人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次,中介在完成一单交易的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跨门店来协调配合,这其中涉及到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门店租赁成本,这些都需要钱。中介作为服务方,资金运转正常,才能为更多的购房者提供优质服务。
最后一点,也是容易被老百姓误解的一点。中介费用是按购房比例计算的,房产总价高,中介费自然就高。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中介品牌,确实拥有一定话语权,会提高中介服务费,但房屋的总价不是中介所能决定的,这是由市场来定价的。
从04年开始,一线城市的房价持续上涨,直到近些年才得以放缓。一套房动辄几百万,人们抱怨房价高的时候,不可能责怪市场,因为市场是抽象的,于是就把矛头指向了中介。但事实是,即使最终统一了经纪服务费率,原来买不起房的,现在依旧买不起。
观点内容二:鼓励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要看怎么分档
《意见》中,还有这样一条内容: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很多经纪人表示,这条内容初衷是好的,但切不可只看到服务费率。
在房产交易中,大额买卖交易的背后往往牵扯着客户更加多元、多变的需求,交易过程也相对繁琐,这就需要经纪团队更加细致专业的服务内容。如果只站在购房者角度来制定规章,一味降低服务费率,会不利于大宗房产交易的形成。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中介服务费用,才能有利于买卖及中介三方。
观点内容三:中介,尤其是写字楼中介,也需要权益保护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张杰谢娜夫妇“跳单”事件,就道出了很多经纪人心中的苦。
“经纪人根据客户需求做了充分准备,筛选了不错的房源,客户实地看了后表示很满意,但客户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购买,之后,客户直接跳过该中介,与其他机构或业主完成签约。”一位写字楼经纪人表示,过去这种情况,在办公选址市场会经常出现。
住房通常都是个人买家对个人卖家,由于市场相对成熟,加之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中介的服务依赖性较强,所以“跳单”较少。而在写字楼市场中,是企业与写字楼大业主之间完成交易,在过去,写字楼市场处于上升期时,供小于求,业主处于“强势”的一方,“跳单”事件时有发生。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中介往往因为手中的证据不足而选择隐忍,继续做下一单,即使中介手中有充足的证据,走法律程序也会一个耗时耗力的过程,所以如果不是金额较大,中介通常都只能吃“哑巴亏”。
如今,由于写字楼市场处于“买方市场”,商务楼宇运营也更加注重市场口碑与渠道建设。在经纪业务方面,佣金比例在提升,结佣速度在加快,但不排除有个别“短视”的项目,在利用完经纪人完成去化任务后,拖延结佣的现象。而面对这种情况,经纪人依旧只能是隐忍,要不就是走漫长且存有很多不确定性的法律程序。
房产/办公经纪服务,涉及民生与产业,需要相关部门更加全面、客观地看待“中介”这一行业,制定出利于交易三方的法律法规,方可更好地推动大宗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