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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办公室租赁合同(浦东新区张杨路版)
发布时间:2024-03-10    497浏览 推荐文章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 **

承租方(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办公室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 经协商一致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承租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可依法 出租 的办公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出租给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某上海写字楼项目504(以下简称该房屋),产证编号: 沪房地浦字(2005)第063**467     号                                      

1-11303B室建筑面积为  135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办公 、结构为 钢混 。

1-2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建立办公室租赁关系。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知晓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该房屋   进行抵押。

 

二、办公室租赁用途

2-1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承诺,办公室租赁该房屋作为  办公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该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保证,在办公室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 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如有违约,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承担。

 

三、交付日期和办公室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  20**  8  16日前向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交付该房屋。房屋办公室租赁6年,自 20**  8 月  16 日起至  20** 815日止。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提供4个月的免租期,20**81 日到20** 1031日为第一期免租期3个月,202481日到2024831日为第二批免租期1个月,免租期内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不需要支付房屋写字楼租金,但免租期内物业管理费及房屋内的各项使用费均由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承担。

3-2 办公室租赁期满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应如期返还。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 则应于办公室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办公室租赁合同。

 

四、写字楼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办公室租赁期限内,自 20**81日起至 20**731日止;月写字楼租金为人民币: 14372  元(大写:壹万肆仟叁捌柒拾贰元整)其中未含开票税金,自 20**81日起至 20**731日止,月写字楼租金为人民币: 15090  元(大写:壹万伍仟零玖拾元整)其中未含开票税金。

4-2 每贰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于每个周期的提前7日向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支付写字楼租金

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需按日写字楼租金 0.3% 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支付写字楼租金的方式如下  押贰付贰,先付后用,银行转账支付到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指定账户。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收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奉贤支行

收款帐号:**

收款名称:**12  8621  9224  66**                                                                                                       

 

五、保证金和其它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交付该房屋时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应向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交付房屋办公室租赁保证金。 保证金为   个月的写字楼租金, 即人民币: 28744元(大写:贰万捌仟柒佰肆拾肆元整)。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收取保证金和写字楼租金后向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开具凭证。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全部履行本合同义务,办公室租赁合同期结束,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须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贰个月的房屋保证金。

5-2 办公室租赁期间 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设备、物业管理费等其它费用由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自行承担。

5-3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负责支付的上述费用 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按照各项帐单到指定地点缴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常规付法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办公室租赁期间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物业修复;发生物业不能解决的再通知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应在接到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承担。

6-2 办公室租赁期间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 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应负责维修。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拒不维修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承担。

6-3 办公室租赁期间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 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检查养护时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应予以配合。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应减少对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同意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在不破坏房屋结构且不违反相应法律法规及大楼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但须供图报备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确认后方可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设备。

6-5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或其承租方须遵守有关防火、防盗的法律法规及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同意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续租外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该房屋 未经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 每逾期一日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应按原日写字楼租金的二倍向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支付该房屋占有使用费。

7-2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 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同意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办公室租赁期限内,可以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办公使用,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的承租方如需工商注册,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须配合提供相应材料,签字等,但转租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和法律责任由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独自承担,和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无关。

8-2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办公室租赁合同。

8-3 办公室租赁期内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如需出售该房屋 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在办公室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本办公室租赁合同继续承租即可。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办公室租赁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本合同终止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 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已告知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              /                      

9-2 甲、乙双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违反合同的一方 应向另一方按月写字楼租金  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扺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致使不能实现办公室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 危及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安全的。

()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未征得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致使房屋主体损坏的;

()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逾期不支付写字楼租金累计超过  15 日的;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经营活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十、违约责任

10-1物业办公室租赁期间,发生租客使用不当引起的电器短路,火灾,装修倒塌等一切安全事故和物损及法律责任均有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租客)负责。

10-2房屋结构引起的(发现及时向物业报修或通知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安全事故和物损由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负责。

10-3 改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应在交付之日起的五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同意减少写字楼租金并变更有关写字楼租金条款。

10-4因该房屋的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损失的,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应负责赔偿。

10-5办公室租赁期间 6-1条约外,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房屋损坏 造成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办公室租赁期间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擅自解除本合同 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须退还收取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的所有保证金及未使用写字楼租金的贰倍向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支付违约金,除违约金外,若因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提前收回该房屋导致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租户违约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和家具投入损失,以及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为实现追究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违约及赔偿责任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若违约金不足扺付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损失的﹐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还应负责赔偿。

10-7办公室租赁期间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中途擅自退租的 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应按月写字楼租金 倍向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可从办公室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份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要补足,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有权强行收回该房屋,同时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的固定装修及办公桌椅完整保留给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

 

十一、其它条款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  立即 生效。

11-2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 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 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其中: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   份、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 贰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一、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应向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及联络方式。如合同期内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公司名称或法人有变化,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须配合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变更合同主体,合同所有条款不变。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应向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

二、合同办公室租赁到期后,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有优先续租权,续租的手续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续租的写字楼租金按届时的市场价再行商定。

三、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按照房屋现状交付给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在不破环房屋安全结构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身需求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负责对相关装修及设施的维护。

四、现有室内窗及中央空调使用正常,室内的消防设施完整有效。

五、合同期满,乙方上海租办公楼客户按装修后现状交付给甲方上海商务楼出租项目方

六、该补充条款是正式合同的一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期:                             期:

 

转租同意授权书

产权方: ** 将已拥有合法所有及产权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某上海写字楼项目1303B室的物业出租给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租期为6年,自 20**81日起,截止20**731日止,产权方  **  同意   公司/法人    (身份证号码:       )将所有租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某上海写字楼项目1303B室转租给第三方办公使用,用途为办公。在此办公室租赁期间,     公司/法人    与第三方的办公室租赁行为产生的收益、责任与义务和房产权利所有人无关。

以下特别权限,本授权为独占性授权,且为不可撤销授权。授权期限自20**81日起至20**731日止,具体权限包括:

1.通过相关平台、媒介、渠道发布房屋的出租信息。

2.根据市场供求自主决定房屋的出租价格、出租期限及其他办公室租赁条件。

3.以自己名义与承租人商谈办公室租赁事宜,签订办公室租赁合同,办理房屋交接。

4.以自己名义向承租人收取写字楼租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款项。

5.根据合同约定,有权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以及其他添附。

6.以自己名义与承租人就办公室租赁纠纷进行诉讼。

7.办理与房屋办公室租赁有关的其他事宜,协助第三方工商注册等。

产证信息:

1、产证编号:沪房地浦字( 2005)第06346**7号                                         

2、权 利 人:          

3、房屋座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130*3B 室   

                                     

授权人(签字):                                

                         码: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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