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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商铺拍卖公告】宝山区共富路101-103上海商铺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6    433浏览 商铺资讯

来源:鑫一拍卖

 

上海商铺拍卖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71210时起至2022715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上海商铺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宝山区共富路101-103号上海商铺,建筑面积:820.79平方米;上海商铺类型:店铺,上海商铺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6年,总层数:1,权证核准日期:20001216日。

土地宗地号:宝山区顾村镇1013/5丘,使用期限:未登记,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未登记,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权面积:1128.6平方米;四至情况:东至蕰川公路、南至共富路、西至联泰路、北至泰和西路。

协议价:18,878,170元;起拍价:1,208万元;保证金:62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271210时起至2022715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带租约按现状拍卖,租赁起止日期:201911日至20211231日【网吧租用】;201811日至20221231日【幼儿园租用】,具体详见《租赁合同》。)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带租约拍卖,买受人承继原上海商铺权利人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买受人依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1、上海商铺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75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上海商铺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2729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上海商铺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上海商铺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275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275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731838  13764400007 吴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18E

举报监督电话:021-69202007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2262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21)沪01181106

拍品名称:上海市宝山区共富路101-103号上海商铺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上海某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有租赁。租赁起止日期:201911日至20211231日【网吧租用】;201811日至20221231日【幼儿园租用】

钥匙:无

工商登记:截止20211231日查到有工商登记信息。

欠费情况:截止202112月底,物业欠费共计:21000元,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7/平方米/月,无水、电、煤费欠费。具体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所有权来源:买卖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查封;2.抵押权人: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从2019-4-32020-4-2,债权金额:1200万元。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上海商铺权属状况:

上海市宝山区共富路101-103号上海商铺,所有权证号:宝2000069048,建筑面积:820.79平方米;上海商铺类型:店铺,上海商铺结构:混合1,竣工日期:1996年,总层数:1,权证核准日期:20001216日。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宝山区顾村镇1013/5丘,使用期限:未登记,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未登记,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权面积:1128.6平方米。

3、四至情况:

东至蕰川公路、南至共富路、西至联泰路、北至泰和西路。

4、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该标的截止20211231日有租赁。上海商铺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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