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2021-
委 托 方: 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上海写字楼中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上海商务楼及院落整体出租招商代理的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出租物概况
该院落占地5831.57平米(工业用地),上海商务楼总体三层局部四层共6286.72 平米,框架结构可任意间隔,其中一楼层高4.2米,其它层高3.9米,照明与动力电现有315 千瓦(可升至715千瓦)。
上海商务楼详细地址: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六号路3甲2号。
第二条、合同性质
本合同为上海商务楼及院落整体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也可以委托任何第三方进行代理租赁,本合同委托代理性质为非独家代理,甲方也可以自行出租。
第三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上海商务楼出租为止。
2、在合同有效期内,无论是受托方还是甲方或是甲方再委托的第三方完成甲方出租物的出租行为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代理服务中介费及支付方式
1、服务中介费标准:双方约定为租赁首年一个月的商务楼租金。
2、服务中介费支付充分且必要条件: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3年或3年以上)并在承租方依约支付第一期商务楼租金(一次性交纳一年房租)给甲方后,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乙方凭合法发票结算,税费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署租赁合同时,或甲方未收到首次年商务楼租金时甲方无需支付任何中介费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因出租该大楼所需的一切真实材料,并保证真实有效。
2、乙方负责向甲方如实报告委托事项进展情况,并负责对承租方资信进行审查。
3、对外报价
为了保证客户不流失, 甲方和乙方均统一价格对外报价220万(含税),以方便乙方上海商务楼租赁的工作。
第六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规定的内容甲乙均视为行业内的商业秘密,因此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均有保守本合同之内容的义务。
第七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生效。(乙方如为自然人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