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打击洗钱违法犯罪,共同防范洗钱风险
发布时间: 2023-12-26 点击次数: 197次 来源:渣打银行 作者:高楼网
前言
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三年活动。
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案例一
何先生为一公司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在银行开立了公司户,也同时办理了借记卡。一天,何先生联系客户经理,要求当天一定要提取100万的现金,在电话中何先生不愿透露取现的用途。
银行的营运经理和客户经理商量先备足现金,等何先生来取现再进一步的询问。何先生在预约时间来银行提取现金。营运经理先询问何先生取现的用途,并告知大额现金携带很不安全,如果何先生有对方账号的话可以转账给对方,并适时的递上一本电信诈骗宣传的小册子。在为何先生办理业务的同时,与何先生聊了起来。何先生瞄着小册子中关于电信诈骗的漫画,犹豫的问营运经理,海关致电声称其公司涉嫌走私,违反国际法,要求先存入保证金再提货这一说法是否可信。营运经理指着宣传册中的内容告知何先生,海关做为执法机关,是不会让客户存现或转账到非执法机关账户的。何先生意识到受骗。取消了取现业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风险提示
执法机关不会要求公司或者个人将款项汇入或者存入非执法机关账户,更不会在未定案前收取所谓的“保证金”。对于来电声称是公安、检查、法院、银行等的电话号码,务必多方印证,尝试回拨电话核实,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执法机关或银行名义诈骗,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改号软件等手法冒认电话号码。
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期施行。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案例二
小张是一家银行前线的柜台员工,其所在支行临近一大型综合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内很多商户的日常结算均通过该银行进行。近期小张发现连续三个月批发市场内商户都会汇款相同的金额给同一人,而且汇款用途不是“转款”就是“还款”,与商户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小张怀疑是有人在向商户收取保护费,将此事件汇报分行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对收款人进行调查后,发现收款人是一无业游民,和商户之间并未有真实业务关系,故向主管人民银行报送可疑交易。后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确认是有黑恶团体向批发市场内商户敲诈勒索,收取所谓的“安保基金”。
风险提示
银行应完善可疑行为举报机制,前线柜面人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业务中发现的可疑行为及时报告,多问、多想,增强责任心,维护客户资金安全。
同时对于有理由怀疑被洗钱、恐怖融资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的客户、账户、交易等,金融机构会采取持续监控措施,限制客户帐户金融交易,对于客户在尽职调查中拒不配合的,银行可以拒绝提供金融服务乃至终止业务关系。
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对各种形式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说“不”;保护好自己的账户,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都是潜在违法行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切勿以小利而为之。
案例三
小王在小区微信群中了解到,短期出借银行卡就可以获得1000元的收入。群里的发起人告知,因为一些境外人士在境内无法办理借记卡,为了方便他们使用,希望可以借一些借记卡。只需要到银行办理新的借记卡,开通大额转账功能,借出后就可以获得这笔钱,并且发起人保证银行卡的租借期不会超过一年。小王很心动,自己在不同银行办理了3张卡片,又动员了老公也办理了2张,将5张借记卡都给了群里的发起人。
发起人要求小王通过网银修改了接收大额转账功能的手机号码,支付了5000元现金就把5张卡拿走了。
3个月后,小王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告知她因涉及跨境赌博需要参加庭审。原来发起人利用小王与老公的5张卡进行了跨境赌博的非法资金交易,3个月以来,每张卡都发生了近千万的流水。小王一下子懵了,追悔莫及。
风险提示
出租、出借银行卡或身份证件可能导致以下后果:
犯罪分子借用您的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被参与”到洗钱、跨境赌博、电信诈骗等非法活动中
您的信用受到怀疑,被加入银行或者征信黑名单
您可能会触犯法律,被追究法律责任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非常明确,从未承认过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案例四
小刘是一位老师,平时收入不错,生活圈子简单,工作氛围也很轻松。近期他萌生了买房的想法,就到各个楼盘去了解情况。按照他的积蓄和工资水平,贷款买个100平米的小2室完全没有问题。但他被销售人员介绍的大平层吸引,计算下来买大平层首付还欠20万。他想起来有网友曾经推荐通过境外平台购买某虚拟货币,短期内就可以获得比较高的收益,他联系了网友,网友给了他一个网络投资平台的链接,他先通过该平台投资了五万人民币,一周时间,就有约5000元的收益。小刘非常高兴,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赚钱的好渠道。网友这时又适时的告诉他,目前这个货币在国际上看涨,有可能在短期内资金翻倍,接着又给小刘分析了下国际形势,小刘觉得很有道理,追加了20万元投资,美滋滋的想着赚的钱除了购买大平层,还能多10万元装修。没想到钱转过去之后,网友立刻变成无法联系,投资平台上账户里的收益也在短短的几小时内直线下跌,最后账户跌的不足2000元,期间,小刘多次尝试申请撤单转账,均未成功。这时,小刘恍然发现受骗,损失了将近25万元。
风险提示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通过境外平台投资、购买虚拟货币属于违法行为。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安全。
切勿通过任何未知网络平台进行资金交易,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