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划重点,政治局会议,对购房者有什么利好?
发布时间: 2023-07-25 点击次数: 220次 来源:地产铿锵说 作者:长安天御售楼处小编收集整理
7月24日,政治局会议召开,关于房地产,有了新说法。
会议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要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房地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会议此次表态,或意味着后续房地产相关政策将从提振需求和防控风险两个方面加速落实。
提振需求:适时调整房地产政策
会议指出,房地产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意味着房地产市场正式进入“买方市场”。
也就是说,之前卖方市场下出台的各种政策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市场,新政策出台的概率进一步增大。
从需求端来看,投机性住房需求逐步得到抑制,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有序释放,将继续带动房地产发展。从供给端来看,部分房地产企业“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的经营模式难以为继,市场供给正经历阶段性调整。随着调整逐步到位,供给也会逐步趋于稳定。
另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推动城中村改造。
在过去几十年的高速发展中,房地产市场存在着“重新建轻存量”“重市场轻保障”等问题。在当下楼市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背景下,政策力度向短板部分倾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创新存量住房的更新模式等均是题中之义。
防控风险: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会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要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意味着,监管层不但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及的金融风险,对于相关的地方债务风险也进一步强调,预计后续会强调出台落地性执行方案。
“防风险”意味着适时调整优化政策,加快推进保交楼,房企风险处置等,对冲行业下行。
对购房者来说,有什么利好?
1、贷款更优惠了
政策会鼓励刚需和改善群体入市,因此,在购房按揭利率,购房资格等方面会合理优化,部分下行压力较大的城市会调整首付比例。
2、好房子更多了
风险进一步可控,开发商结束高周转,把造好房、保交房放在首位,让购房者能买到更好的房子。
3、市场更积极了
本次会议通稿未提“房住不炒”,整体基调更加积极,更好地支持刚需和改善需求仍是政策方向。不过,“倒挂”网红盘热度过高的问题还是会出政策管控。
4、居住更丰富了
保障房和租赁市场进一步加大,保障了买不起房的人有房可住。
附:
2015-2023年
分析经济形势的政治局会议
28条关于房地产的表述
◆ 2023年7月24日:「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
◆ 2023年4月28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隐性债务」
◆ 2022年12月6日:没提房地产
◆ 2022年7月28日:「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
◆ 2022年4月29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2021年12月6日:「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 2021年7月30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
◆ 2021年4月30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 2020年12月11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2020年7月30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2020年4月17日:没提房地产
◆ 2019年12月6日:没提房地产
◆ 2019年7月30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 2019年4月19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 2018 年12月13日:没提房地产
◆ 2018年10月31日:没提房地产
◆ 2018年7月31日:「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 2018年4月23日:「要推动信贷、股市、债市、汇市、楼市健康发展,及时跟进监督,消除隐患」
◆ 2017年12月8日:「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
◆ 2017年7月24日:「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 2017年4月25日:「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 2016年12月9日:「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 2016年10月28日:「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 2016年7月26日:「抑制资产泡沫和降低宏观税负」
◆ 2016年4月29日:「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有序消化房地产库存,注重解决区域性、结构性问题,实行差别化的调控政策」
◆ 2015年12月14日:「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
◆ 2015年7月30日:没提房地产
◆ 2015年4月30日:「要完善市场环境,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