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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29 点击次数: 17次 来源:上海嘉华中心写字楼出租部 作者:上海写字楼租售中心平台阮卫民
上海嘉华中心向嘉华中心用户提供的各项服务所涉及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和运营权)均归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汇达”)所有。嘉华中心用户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嘉华中心用户与嘉汇达就嘉华中心的各项服务所涉的相关权利义务规范之事宜进行订立。用户通过访问或使用嘉华中心程序系统,即表示接受并同意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时,亦表示愿意受其约束。嘉汇达作为嘉华中心的运营方依据本协议为用户提供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则不得访问或使用本程序。
嘉汇达有权在任何时间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订,且无需事先通知,敬请用户留意最新条款。建议用户应定期查阅及关注修改后的最新协议内容。若用户在嘉汇达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订更新后仍继续访问或使用嘉华中心程序系统的,即表示用户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本协议条款并受其约束。
一、服务内容
1. 嘉华中心运用自己的系统,通过微信平台的小程序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商户信息、地图信息、消费信息、优惠信息、团购等网络服务。
2. 用户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费用(如有):
Ø 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或者其他可连接互联网的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连接互联网的装置;
Ø 上网开支,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3. 用户同意自愿提供的注册资料:
Ø 提供合法、真实、准确、详尽的个人资料;
Ø 如有变动,及时更新用户资料。如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嘉汇达保留终止用户使用嘉华中心各项服务的权利且无需事先通知用户,对此,用户表示无异议。
二、服务的提供、修改及终止
1. 用户在接受嘉华中心各项服务的同时,代表同意接受嘉华中心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用户在此授权嘉华中心可以向其电子邮箱、手机、通信地址等发送商业信息。用户有权选择不接受嘉华中心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并进入指定的相关页面进行更改。
2. 嘉华中心有权随时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而无需通知用户或任何第三方。
3. 如用户对本协议的修改有任何意见,或对嘉华中心提供的服务有任何不满意之处,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Ø 停止使用嘉华中心的相关服务;
Ø 通过嘉华中心的官方客服渠道申请嘉华中心停止对其提供服务。如嘉华中心对该客户停止服务,则用户使用嘉华中心服务的权利将同时终止。在此情况下,嘉华中心没有义务传送任何信息或服务给该用户或任何第三方。
三、用户信息的保密
1. 本协议所称之嘉华中心用户信息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下述范围的信息:
Ø 用户注册或申请嘉华中心会员卡时,向嘉华中心提供的个人信息;
Ø 用户在使用嘉华中心服务、参加嘉华中心活动时,嘉华中心自动接收并记录的用户手机客户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MAC地址及用户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
Ø 嘉华中心从商业伙伴中合法获取的用户个人信息;
Ø 嘉华中心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获取的用户个人信息。
2. 嘉华中心承诺:
非经用户事先许可,嘉华中心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用户的密码、姓名、手机号码等非公开信息,但本条第3款所述情形除外。
3. 在下述情况下,用户的个人信息将会被部分或全部披露:
Ø 经用户同意向其他第三方进行的披露;
Ø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行政机构要求,向行政、司法机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第三方披露;
Ø 嘉华中心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的其它情况。
四、用户权利
1. 用户的用户名和安全性
Ø 用户有权选择是否成为嘉华中心会员,用户选择成为嘉华中心注册用户的,可自行创建、修改昵称。用户名和昵称的命名及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社会道德和网络道德。用户的用户名和昵称中不应含有任何侮辱、威胁、淫秽、谩骂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文字或相关含义,否则,该用户名将无法成功通过验证。
Ø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将成为嘉华中心的会员,用户需对登入系统后所发生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使用该用户名的言语、行为等而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如有)。
Ø 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嘉华中心账号,用户将对用户名及账户安全负全部责任。因用户原因导致用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用户本人负责承担。
Ø 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其他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告知嘉华中心。
2. 用户有权在注册并登陆后对站内商户发布客观、真实、亲身体验的点评信息和图片;
3. 用户有权在注册并登陆后对商户进行收藏、点赞、分享等操作;
4. 用户有权修改其个人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
5. 用户有权参加嘉华中心组织提供的各项线上、线下活动;
6. 用户有权在嘉华中心上自行浏览、下载和使用优惠券。
五、用户义务
1. 不得利用嘉华中心小程序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应用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Ø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Ø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Ø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Ø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Ø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Ø 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Ø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Ø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Ø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Ø 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2. 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手段恶意注册嘉华中心小程序账号,包括但不限于以牟利、炒作、套现、获奖等为目的注册多个账号。用户亦不得盗用其他用户的账号。
如用户违反上述规定,则嘉华中心有权对该用户直接采取嘉华中心认为的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用户发布的内容、取消该用户在网站获得的等级、荣誉以及虚拟财富;暂停或查封该用户账号;取消该用户因违规而从嘉华中心所获的全部利益;保留通过诉讼途径追究该用户的法律责任等措施。
3. 用户需维护评论的客观性、真实性,不得利用嘉华中心用户身份进行违反诚信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炒作商户,并向商户收取费用或获取利益;为获得利益或好处,参与或组织撰写及发布虚假点评;以差评威胁,要求商户提供额外的利益或好处;进行其他影响点评真实性、客观性或干扰、扰乱网站正常秩序的违规行为等。
如用户违反上述规定,则嘉华中心有权对该用户采取嘉华中心认为的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用户发布的内容、取消该用户在网站获得的等级、荣誉以及虚拟财富;暂停或查封该用户账号;取消该用户因违规而从嘉华中心所获的全部利益;保留通过诉讼途径追究该用户的法律责任等措施。
4. 禁止用户将嘉华中心以任何形式作为从事各种非法活动的场所、平台或媒介。未经嘉华中心的书面授权或许可,用户不得以借用、暂用等其他形式用本嘉华中心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嘉华中心作为从事商业活动的场所、平台或媒介。
如用户违反上述规定,则嘉华中心有权对该用户直接采取嘉华中心认为的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用户发布的内容、取消该用户在网站获得的等级、荣誉以及虚拟财富;暂停或查封该用户帐号;取消该用户因违规而从嘉华中心所获的全部利益;保留通过诉讼途径追究该用户的法律责任等措施。
5. 用户在嘉华中心以各种形式发布的一切信息,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否则用户应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赔偿责任(如有),此外,若嘉华中心因此蒙受任何损失的,则嘉华中心有权向用户追偿。
六、知识产权及其它权利
1. 任何用户接受本协议,即表明该用户主动将其在任何时间段在嘉华中心小程序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无偿独家转让给嘉汇达所有,同时表明该用户许可嘉华中心有权利就任何第三方对上述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单独向该侵权方提起诉讼,如嘉华中心胜诉,由嘉华中心获得全部赔偿。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书面合同,其效力适用于用户在嘉华中心发布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任何作品内容,并且无论该内容是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或是本协议签订后。
2. 嘉汇达是嘉华中心小程序的拥有者,拥有此程序内容及资源的著作权,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享有对该程序中各类协议、声明的修改权;未经嘉汇达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私人目的获取或使用该程序的任何部分或通过该程序可直接或间接获得的任何内容、服务或资料。任何第三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和/或以任何文字对本网站的任何部分进行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使用,或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获取该程序任何内容的渠道,嘉华中心将立即终止该第三方对程序的使用权,同时,该第三方必须按照嘉汇达的要求,归还或销毁使用该程序任何部分的内容所创建的资料的任何副本并向嘉汇达提供相应的销毁证明。
3. 嘉华中心未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嘉华中心小程序或其中的任何内容所相关的任何权益或所有权,且一切未明确向任何第三方授予的权利均归嘉汇达所有。若任何第三方未经本协议明确允许而擅自使用该程序的任何内容、服务或资料的,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并且可能触犯著作权、商标、专利和/或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此,嘉华中心将保留对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第三方(包括单位或个人等)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4. 嘉汇达可按自身判断随时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更新。对本协议的所有改动一经发布即产生法律效力,并适用于改动发布后对嘉华中心小程序的一切访问和使用行为。如用户在修改后的本协议发布后继续使用嘉华中心小程序的,即代表用户接受并同意了这些修改后的内容。
七、声明与免责
1. 嘉华中心在此声明,嘉华中心仅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第三方平台,并不保证嘉华中心小程序平台上的信息及服务能充分满足用户的需求。对于用户在使用嘉华中心小程序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非因嘉华中心过程而产生的错误、侮辱、诽谤、不作为、淫秽、色情或亵渎等事件,嘉华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嘉华中心不能保证小程序的服务不会中断,因此,对于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无法提供任何保证。嘉华中心不承担非因嘉华中心过错导致的任何责任。
尽管如此,嘉华中心仍力图使用户能对嘉华中心小程序进行安全访问和使用,但嘉华中心在此并未声明也并未保证该程序或其服务器是不包含病毒或其它潜在有害因素的;因此用户应使用业界公认的软件查杀任何来自嘉华中心下载文件中的病毒。
3. 嘉华中心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保存、修改、删除或储存失败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网站上的非因嘉华中心故意所导致的排字错误、疏忽等亦不承担责任。嘉华中心有权但无义务改善或更正该程序任何部分之疏漏、错误。
4. 除非嘉华中心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嘉华中心对于用户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含、经由、连接或下载)从嘉华中心小程序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商户信息、点评内容等,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对于用户因嘉华中心小程序上的内容信息而购买、获取的任何产品、服务、信息或资料,嘉华中心不承担责任。用户自行承担使用嘉华中心小程序信息内容所导致的风险。
5. 嘉华中心小程序内任何用户所发表的用户点评,仅代表该用户的个人观点,并不明示或默示代表嘉华中心小程序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嘉华中心不承担因用户点评所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
6. 嘉华中心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删除小程序内各类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本协议规定的点评及留言,而无需通知发布该等信息的用户。
7. 所有发送给用户的通知,嘉华中心均将通过小程序内正式的页面公告、信息、电子邮件、客服电话、手机短信的官方渠道送达。任何非经嘉华中心正规渠道获得的中奖、优惠等活动或信息,嘉华中心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嘉华中心有权对进行不当行为的用户进行封号处理,而无需通知该用户。
八、侵权投诉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任何第三方认为嘉华中心小程序用户利用该程序对其实施侵权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侮辱、诽谤等,被侵权人有权书面通知嘉华中心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被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2.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任何第三方认为嘉华中心小程序内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嘉华中心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嘉华中心删除该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Ø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Ø 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Ø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
3. 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公司、单位或个人等)认为嘉华中心小程序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第1、2款所述情形的,在有明确法律法规及充分合法的证据足以证明被侵权的情况下,均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通知嘉华中心:
Ø 邮寄地址:徐汇区淮海中路1010号18F
Ø 邮政编码:200031
Ø 收件人: 林静
Ø 客服电话: 61133307
Ø 客服信箱:linjing@kwah.com.cn
4. 侵权投诉必须包含下述全部信息:
Ø 被侵权人的证明材料,即被侵权作品的原始链接及其它证明材料。
Ø 侵权信息或作品在嘉华中心上的具体链接。
Ø 侵权投诉人的联络方式,以便嘉华中心相关部门能及时回复您的投诉,最好包括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或手机等。
Ø 投诉内容须纳入以下声明:“本人本着诚信原则,在有证据认为该对象侵害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所投诉全部内容及信息真实、准确,否则自愿承担因此产生一切不利后果。”
Ø 侵权投诉人需亲笔签字并注明日期,如代理他人投诉的,必须出具授权人亲笔签字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 嘉华中心建议用户在投诉之前先行咨询专业法律顾问或律师。嘉华中心提请用户注意:如果侵权投诉内容或信息不实,用户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地点
1. 因用户使用嘉华中心程序系统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权利主张或其它事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注: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上述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
2. 如用户和嘉华中心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本着诚信的原则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嘉华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可分割性
如果根据任何法律法规,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被视为不合法、无效或因任何原因而无法执行,则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应因此而受任何影响和损害。
十一、冲突选择
本协议构成嘉华中心与用户之间就注册成为嘉华中心用户及使用嘉华中心服务的重要法律文件,用户对其自身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本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本协议事宜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意思表示(如有)。